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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控告巨人教育求职性别歧视 双方和解

2013-12-25 15:50:13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新华网北京12月19日专电(记者李江涛)山西籍女大学生曹菊(化名)诉招聘单位北京巨人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性别歧视一案,18日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招聘单位表示放弃辩护权,双方达成和解并设立反就业歧视专项资金。

2012年6月,从北京某学院毕业的曹菊向巨人教育投递了行政助理岗位的求职信息。等待十几天未见面试通知后,她打电话咨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职位只招男性,即使她各项条件都符合,也不会考虑她。曹菊通过法律咨询意识到,用人单位因为性别原因拒录属于性别歧视,违反了《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12年7月11日,曹菊向海淀区法院递上诉讼状。

18日下午的开庭吸引了十多位女大学生旁听。一位中华女子学院的学生说,她一直关注这一案件的进展,女大学生在就业中遭遇性别歧视的现象十分普遍,但大多数人都选择沉默,曹菊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值得大家为她加油、鼓劲。

法庭上,北京巨人环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尹雄表示,之所以决定放弃辩护权,是从维护女性平等权益与尊严的角度,对依法反对就业性别歧视的行为表示赞赏与支持。公司始终遵循《就业促进法》的法律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招聘。此次事件中,由于人事部门的工作疏忽,未准确地对工作职责进行描述,简单地以“仅限男性”作为条件,从而造成不必要的误解。他向起诉人表示公开道歉。

据介绍,巨人教育在全国有500多个教学点、近6000名员工,女性员工占员工总数的80%以上。公司在行政助理职位招聘中增加“仅限男性”的要求,是因为曹菊应聘时行政部的员工全部为女性,一些后勤辅助工作,如办公设备、教材等物资的领用、搬运,甚至连办公室饮水机换水都不得不要几名女职工共同完成,她们迫切需要招聘一名男性员工来分担部分“体力劳动”。

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依据协议,巨人教育将于12月30日前支付给曹菊3万元,作为反就业歧视专项资金。同时,巨人教育负担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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